为有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范相关财政资金管理,临沂市财政局与发展改革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临沂市散煤污染治理考核补贴暂行办法》。该办法的核心目标在于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补贴机制,引导和激励基层单位积极开展散煤污染治理,确保财政投入发挥最大效益。 在补贴原则方面,办法着重强调了资金的精准性与高效性。所有补贴款项必须严格用于散煤污染治理相关活动,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挪用和浪费。同时,补贴发放将与治理工作的实际成效紧密挂钩,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倾斜,形成正向激励,切实提升资金使用的政策效果。 关于补贴范围,本办法涵盖了临沂市下辖的全部156个乡镇街道及4024个行政村居。这些基层单位是散煤治理工作的第一线和主阵地,其治理成效直接关系到全市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将补贴直接对准这些基层单元,有助于调动最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工作,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临沂市在能源结构调整与环境污染治理方面迈出了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一步。通过建立稳定的财政补贴渠道,既为基层治理工作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障,也传递了政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明确信号。此举将进一步推动全市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促进清洁能源替代散煤使用,为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