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老师出轨男学生的案件,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

2025-09-29 上海老师的聊天记录全部记录 上海老师的聊天记录全部记录 8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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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女教师的行为并未构成猥亵儿童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罪的适用对象特指年龄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涉案高中生已超过这一法定年龄界限,且从双方聊天记录可以看出,该学生对自己的性权益具备明确的认知能力和处置意识,故不符合该罪名的构成要件。 同时,该行为亦不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虽然2021年3月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此项罪名,旨在加强对特定职责人员性侵行为的规制,但本案具体情况与法律条文规定的构成要素存在明显差异。通过对案件细节的梳理可见,涉事双方的关系性质、行为发生时的具体情境等关键要素,均未能完全符合该罪名的法定构成标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法律对未成年人实施特殊保护的立法本意在于维护其身心健康发展。当涉案当事人已具备相应认知能力,且行为本身未违背其真实意愿时,司法认定就需要审慎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本案的认定结果正体现了刑法谦抑性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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